怎麼定義普通人?
包括自己在內,我們所熟悉的99%以上的人,都算是普通人吧。
生于1964年,1987年7月參加工作,第一個完整月份的工資為51.5元。
2024年5月,最后一個在職領薪月,到手工資10565元。
近40年的工作經歷,崗位變遷不少于10次,月工資從50元到過萬元,不考慮物價指數,增長了200多倍。
通過幾天幾夜的認真梳理,從入職到退休,現金總收入大約在200萬元。
以上收入中,包括但不限于:工資,獎金,績效,補助,福利,住房公積金等等,已扣除個人所得稅。
1997年分到一套房改房,交款4.5萬元,2020年售出,得款135.6萬元。亦不考慮物價指數,獲收益130萬元。
以上兩項相加,在職期間總收入為330萬元。
很多人反對公職人員公布個人收入,有什麼可怕的呢?
我們普通人是強烈支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