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出身在一個小縣城。
90 年代的時候,打架斗毆在我們那,就像喝水吃飯一樣正常。
當時我十八歲,每天無所事事,游手好閑。
我以為我可以一直這麼混下去。
直到千禧那年,我惹出了人命。
1
我第一次犯事,是 99 年,18 歲的時候。
喝多了,被朋友拉去和人干仗。
那時年輕氣盛,幾杯馬尿下肚,就以為自己是個人物。為了幫朋友拔份,攮了對方一刀;結果第二天聽說人死了,我慌了神。
好在我們那是小縣城,各學校的混混打架斗毆是常事,偶爾意外打死個人也不稀罕。
加上當時我們那很落后,大街上別說監控了,紅綠燈都很少。
因此,盡管每年都有很多斗毆致死的案子,可大多數都不了了之。
現在想想,其實不是他們找不到兇手,而是太多了壓根管不過來。小地方又講究人情世故,誰不認識幾個人。
只要不惹上當地有頭有臉有身份的,基本沒啥事。
恰恰被我攮死的那個,是留守家庭,父母都在沿海一帶打工。這樣的家庭情況,就算再鬧,又能翻起多大的浪?
所以,我只在朋友家躲了一個星期,就又跟著朋友繼續惹是生非。
只是好景不長,很快我們就碰上真正的硬茬;不光朋友死了,連我也迎來人生中最大的轉折點。
2
那是千禧年的春天,我們縣通過招商引資,拉來不少投資。
做生意的多了,惹事的也就多了。但凡是個混混,都想訛點外地人的錢。
雖然當時我和幾個朋友都還沒混出什麼名堂,卻因為打架敢下狠手,在縣里也小有名氣。加上大家高中畢業后就不上了,也沒個正式工作,于是一合計,琢磨著從外來投資的冤大頭那弄點錢。
朋友的意思是——光腳的不怕穿鞋的,和他們斗狠。
那些大老板西裝革履,遇到不要命的混不吝,肯定會花錢息事寧人。
就這樣,我們幾個去了新開的夜總會。
夜總會老板是南方人,之所以會來我們這邊做生意,主要因為我們這邊政策相對寬松,查得不嚴。
我們還打聽到,給他看場的是個老混混——叫剛哥。年輕的時候也是風云人物,身上背過人命,后來結婚有娃了,就有了退隱的心思。
可走上江湖路,想退哪有那麼簡單。
盡管剛哥一直想干個正當營生,卻苦無一技之長,只能勉強混個溫飽。后來閨女生病,急需用錢,就托之前的朋友介紹,給人看場子。
掌握了這個信息后,我們幾個膽子更壯。
因為混社會不怕你能打能殺,就怕你沒個牽掛。
像剛哥這樣有家有口、又想過干正行的,做任何決定前,肯定會第一時間考慮家人,絕對不敢為了那點工資玩命。
因此,我們幾個大搖大擺地沖進夜總會,一人占一個台子,什麼都不點,遇到往身邊湊的姑娘,該摟摟該抱抱,提錢就翻臉。
這麼一鬧,很快就被看場子的盯上。
可都是街面上混的,相互之間即便不認識,也臉熟。遇到同行,沒誰會為了那點死工資上來就耍橫。
所以最先過來對盤的見是我們幾個,先是散煙,然后客客氣氣請我們進包廂,說一會兒給我們安排一場,今天這事就算過去了。
但我們是沖訛錢來的,哪肯進去。
幾個打手見狀,就拿著對講機喊剛哥出來。
剛哥人如其名,五官剛毅,身材魁梧健碩,聽說他從小練武,尋常六七個人近不了身。真動起手,估計我們綁一塊都不夠他一個人練的。
但我們料定他不敢動手。
畢竟他有家有口顧慮多,早沒了年輕時候的血性。
果然,剛哥出來后,很客氣。
「哥幾個,今個咋閑了,跑這來踩盤?聽哥哥一句勸,咱別鬧。哥幾個要是想玩,隨時來,所有消費掛哥哥賬上。」
「別哥長哥短的,我們和你不熟。」我朋友直接嗆道。
剛哥聞言,陰沉著臉道:「那就是談不攏了?」
我朋友說:「就沒想過和你談。你們老板呢?叫他出來,我們有事和他聊。」
剛哥作為老混混,也不是善茬。他見談不攏,就對跟來的打手使了個眼色,瞬間對方十來個人把我們圍在中間,兩個架一個的,要拉我們去樓梯間盤盤道。
都是街面上的混子,誰不知道進樓梯間盤道啥意思。
這是要干仗!
當下我們率先出手,從褲兜里掏出鏈條和他們干。也不管是客人還是打手,反正只要不是自己人,逮住哪個干哪個。
很快,整個舞池亂成一團,不少來玩的客人抱著腦袋往外跑。
可隨著舞池被清空,我們的劣勢也暴露了。
對方人多勢眾,沒多大一會兒,我們幾個就被按在地上,一個個鼻青臉腫,渾身是傷。
剛哥踩著我朋友的臉呸了一口。
「現在的年輕人真是沒規矩。給你臉是不是?我告訴你,這場子是我看的,今個我也不和你們計較,一會把今個的損失賠了就滾吧。」
說真的,要是一般混子,聽到這話肯定如蒙大赦,賠錢滾蛋。
可我朋友不是。
他家做的生意本來就不干凈,性子野著呢;而且我們今天來也是沖錢來的,哪肯服軟。
我朋友吐了一口血水,獰笑道:「賠你娘,老子敢來鬧事,就不怕你。老子告訴你,今個這事沒完,你要麼弄死老子,要麼老子過兩天還來和你鬧。」
雖然那時候打架斗毆致死是常事,可都是趁著月黑風高撂地里干的。在夜總會這種人多眼雜的地方弄出人命,需要的可不光是膽氣。
因此,我們來之前就做好挨打的準備;壓根不信他們敢下死手。
所以我朋友不斷地挑釁叫罵,任由剛哥手下的那群打手往頭上、臉上、身上踹。哪怕被踹得渾身是血,都沒松口。
那晚,我們挨了近一個小時的揍;他們先是拳打腳踢,后來用棍,再后來他們打累了,就拎著我們在樓梯上來回拖。想把我們打服、打怕。
可我們既然敢來,就沒想過服軟。
畢竟成敗在此一舉。只要我們能堅持到最后,絕對名利雙收。
果然,就在我們快不行的時候,剛哥主動叫停了。
他讓手下把我們放開,神色復雜地說:「夠硬啊,算我怕你們了。說吧,你們想要多少錢?」
我朋友沒說話,只是給了我一個眼色。
得到朋友的信號后,我掙扎著從地上爬起,艱難地撿起一個碎酒瓶子拎在手里。
「剛哥,我知道你是前輩;但咱這行當,長江后浪推前浪,今個既然來,就給你送個禮。
」
說著,我左手攤開放在桌子上,右手拎著碎酒瓶咬牙扎了下去。
是的,你沒看錯,就是自己扎自己。
因為我們那時候的潑皮混子講究一個狠——對別人狠,對自己更狠;有些場合只有敢對自己狠,才能站住腳,才能嚇住人。這叫威懾!
隨著碎酒瓶完全扎穿手背,我疼得齜牙咧嘴,卻也沒有叫,只是全程惡狠狠地盯著剛哥。
「剛哥,這份禮夠不?要是不夠,我再給你來個油鍋撈錢、三刀六洞。你要感覺還不行,以后我們兄弟排著隊,每天來一個給你獻活。」
剛哥看得直皺眉,但也沒吐口,只是說我們這麼干不合規矩。
我朋友見狀,再次叫囂:「咋, 還真以為穿上西裝打了領帶,就是上流人了?開始學人講道理了?
「敬你是前輩,叫你聲剛哥;要是不敬你,你屁都不是。
「今天是你自己要拔份子的,這打也打了,罵了罵了,發現玩不過想講道理了?我偏不給你臉!
「我把話撂這,今個你要麼弄死我們,要麼乖乖叫聲爺,服個軟。」
結婚后有孩子的剛哥是有顧慮的,遇到我們這種不要命耍橫的,他也不敢真鬧出人命,只能深吸一口氣,問我們到底想怎麼樣?
我朋友道:「先把我們哥幾個的醫藥費賠了;以后每個月上孝敬,這事就清了。不然以后我們天天來。我們也不和你干仗,就在你場子里耍混。你可以報警抓我們,但我們出來了,一樣過來鬧。咱看誰耗得過誰!」
朋友之間把話挑明了,剛哥作為老混混,閱人無數,他自然能看出來我朋友是塊滾刀肉。沉默了一會兒,起身道:「這事我做不了主。」
「那就讓能做主的來。」
氣勢到了,朋友叫得更兇。
剛哥沒接腔,起身就往二樓走。
過了好一會兒,就看他領著一個個頭矮小、身材單薄的中年男人過來。
「這是老板,他有話和你們說。」
前面說了,夜總會的老板是南方人。但當時能干這行的,又有錢開這麼大場子的,都是有經歷的。
雖然他個頭不高,也就一米六左右,但眼神出奇地凌厲。
「這件事我聽說了。不就是點票子嘛,至于鬧成這樣?來,這些先拿著,一會兒去看看傷。」
老板從口袋里掏出兩沓票子,主動蹲下塞進我朋友的衣領里。
完事,他又來到我身邊,盯著我被酒瓶扎穿的左手瞅了瞅,隨后掏出個手帕給我簡單包了下,嘴里還說:「小伙子也沒個輕重,真殘了有你后悔的。今個就算交個朋友,以后空了來玩。」
等給我包好了手,老板又起身道:
「開門做生意,講究的是和氣生財。今天這事我可以不計較,但也不希望有下次。雖說強龍不壓地頭蛇,可地頭蛇也得懂分寸。
要按我以前的脾氣,你們今天不留下點什麼絕對出不了這門。不過念在你們年輕不懂事,我可以給你們一個機會。但記住,機會只有一次。」
老板的話音一落,整個夜總會的氛圍似乎都凝固了。
剛哥立刻說道:「好了,錢也拿了,該走了。」
說完,他就催著幾個打手把我們拎出去。
離開夜總會后,我們先去了朋友家分錢。
那老板挺大方,給了兩萬;看得出來,他是想花點小錢息事寧人,但同時恩威并施,讓我們知道,他能隨隨便便拿兩萬出來給我們,也能用這錢買我們的胳膊腿。
朋友點完錢后,道:「哥幾個,雖沒達到預期,讓他月月孝敬,可這也不少。今天彪子出力最多,手都扎穿了待治,我做主分他個大頭,其他的咱平分。」
我們一共去了五個人,那朋友作為我們這一撲的老大,平時干什麼都是他做主。
加上今天我確實是出頭拔份的那個,大家也就沒說什麼。
因此,朋友把錢分成五份,給了我八千,剩下的他們平分。
2000 年那會兒,八千塊還是很值錢的;因為那時候我們縣城一套小戶型的三室一廳,也就三四萬。
我拿到錢后,先去處理傷口。
真特麼的疼!
扎自己的時候,我憑著一腔血氣,一股狠勁,還沒感覺到什麼。
可當醫生用酒精給我消毒,又拿棉球死勁地往傷口里沾,說防止肉里面有玻璃碴,必須完全清理出來的時候,我疼得撕心裂肺直跺腳。
那一瞬間,我恨不得昏死過去算了。
然而,我是全程清醒的,只感覺鉆心地疼。
而且一直持續半個多小時,醫生才停止用棉球擦翻卷的皮肉;在他停手的那刻,我渾身都汗透了,整個人都癱軟在地上。
但很快,隨后的縫合過程,又讓我體驗了一遍什麼叫刻骨銘心!
不知道是我天生耐麻,還是醫生故意麻藥劑量不給夠,反正縫合的時候,除了疼,我還能清楚地感受到縫合針在我肉里來回穿,以及縫合線拉過皮肉的摩擦聲。
最無語的是,那醫生一邊縫合,還一邊教育我。
「現在怕疼,早干什麼了?
「年輕人不學好,整天和人好勇斗狠有用嗎?
「以后凡事先想想爹娘,別一個沖動啥都干,小心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。」
醫生啰啰嗦嗦說了一大堆,給我縫了三十多針。
處理完后,又交代我傷口好之前別碰水,每天別忘了過來掛消炎藥之類的注意事項。
隨后幾天,我因為手上有傷,每天不間斷地去醫院掛水,朋友那邊的事,也就沒怎麼摻合。
該怎麼說呢?
許是機緣巧合,也可能是因緣際會。
也就是那幾天,我朋友出事了……
3
原因是經過夜總會一鬧,我們那撥人算是徹底出名;凡是街面上混的,都知道我們幾個夠狠。
是膽子大、不要命的潑皮。
加上大家剛分了錢,一個個都飄了。
朋友他們休養沒幾天,就叫著再干一票,多弄點錢花花。
起初,他們有叫我的;可我考慮到自己手上的傷,就沒去。
于是他們幾個就單獨行動。
還是老辦法,故技重施找了家外地人開的建筑公司上門斗狠。
其實我知道朋友為啥找上那家公司。
因為我們縣當時要開發,拆舊建新的活很多,他們家又是做鋼材生意的,多少和這方面有關,也想轉行搞工程。
然而很多時候,活不是你想接就能接的。
那家公司不知道啥來歷,反正接了很多活,他爸上門和人談合作,想著拿不了活,就給人供鋼材吧;但人鳥都不鳥他,還說有專門的供貨商了。
所以我朋友就想鬧一鬧,訛點錢的同時,或許還能逼著人家分點好處出來。
但他還是小看了對方的實力!
確切地說,不管是那時候,還是現在,有能力接大工程的,基本是狠角色。
朋友帶著人去鬧后,我就再沒見過他。
后來聽道上的人說:剛開始,我朋友去玩混的——就是拿釘子在人家大門口釘自己的手、拿繩子掛人家梁上上吊,嚇唬人家。
原本對方擔心影響不好,也不想鬧大,都答應花點錢平事了。可他們幾個貪心,非要人家答應二包的活交給他們。
呵,想屁吃!人家那麼大公司,那麼多工程,能會是善茬?
反正聽說最終的結果是——對方見談不攏,就關了大門;不久后四十多輛渣土車依次開出,分別去了不同的地方傾瀉渣土墊地基。
然后,我再沒見到他們四個,連我朋友家的鋼材店也關門了。
原因是我朋友他爸媽見兒子失蹤,想把事鬧大,讓對方把他兒子交出來;不承想卻因過去的一些事突然被查出來,雙雙坐牢了。
因此,我朋友他們的失蹤,鬧到最后,也是不了了之。
可他們生不見人、死不見尸并沒給我敲響警鐘。
因為我一直認為是他們太貪、太笨,連大小王都沒分清,就惹到不該惹的人,才落得那麼個下場。
畢竟搞工程和做娛樂的完全是兩回事,一個是幫助我們縣開發建設,一個是擦邊生意搞錢,這能一樣?
于是我只是收了一陣子的心后,再次無所事事地在街面上游蕩。
一句話——那時候年輕,沒有方向,總感覺混社會比找個工作踏踏實實上班強。
而且以我當時的性格,也不愿意去給人當牛做馬,一個月賺個千八百的辛苦錢。
因此,盡管有了朋友的前車之鑒,我依舊在街面上游手好閑,其間還耍了個女朋友。
我女朋友也是混社會的小太妹,和我一樣不上學、不工作,整天不是混舞廳,就是泡網吧。
在和我處之前,她都是晚上去舞廳陪舞。一支舞五分鐘、五塊錢,不跳黑燈場,賺個幾十塊,夠上網和吃飯就走。
和我處了之后,因為我不想她和別的男人摟摟抱抱,就說以后我養她,不要再去舞廳了。
然而我和對象終究是游手好閑的社會青年,感情來得快,去得也快。
只兩個月不到,我僅有的積蓄盡數花費一空,感情也出了問題。
女朋友嫌棄我整天吊兒郎當,我嫌棄她分毫不掙,只會花錢;矛盾就此出現。
從一開始的口角爭吵,到后來的大打出手、誰也不讓誰,直到徹底分開,那段短暫的感情也僅僅持續了三個月。
分手后,女朋友再次干回老本行,去舞廳跳舞;而我也因為失戀的打擊,想著賺點錢花花,便去了一開始訛錢的夜總會。
但不是沖訛錢去的。
因為朋友他們幾個失蹤后,就我一個人,勢單力薄,也不敢獨自玩混的。
我去夜總會,是想找個班上。畢竟之前剛哥的老板曾說過,交個朋友,以后有事盡管去找他。
雖然我知道對方說的極有可能是場面話,但正所謂一分錢難倒英雄漢,我現在走投無路了,也只能試一試。
當晚,我去了夜總會;之前發生過矛盾的幾個打手見我露面,立刻緊張起來,把我圍在中間。
「兄弟,這是來玩啊,還是來耍的。」
見他們面色不善,我兩手抱拳,裝作一副老江湖的樣子客氣道:「哥幾個打擾,我想找剛哥聊聊。」
「剛哥不干了。」
「啥?」
聽到剛哥不干了,我還以為剛哥出事了,急忙詢問怎麼回事。
領頭的打手道:「你們上次鬧過沒幾天,剛哥就辭職了。」
「為什麼辭職?」我追問道。
「不知道,剛哥沒說。你要是來玩,就老老實實地玩,要是想耍,我們奉陪到底。
」
對方甩出一句話后,領著人就走。
我悻悻地起身,正準備走,忽然看到剛分手的女朋友摟著一個皮膚黝黑、個頭矮小的男人從大門進來,直接進了包廂。
4
雖然當時我和女朋友已經分手了,但那時候年輕氣盛,自以為背過人命,就是角。
所以,哪怕是我不要的女人,也不能在我視線范圍內和別的男人摟摟抱抱,不然就是打我的臉。
現在想想,真是可笑且幼稚的占有欲。
反正我當時腦袋一熱,直接拎著個酒瓶子沖了進去,也不問對方是誰,照頭就是一瓶子。
「砰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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