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兩個孩子都不是我老公的,甚至他們是異父兄弟。
我結婚前一晚,穿著婚紗跟初戀瘋狂了一夜,作為道別儀式。
我的婚紗沾上了初戀的體液,到了婚禮現場走台時才發現,好在無人察覺。
我為了談成業務,跟客戶在酒店睡了一天,走的時候我是扶著墻的。
我中了八百萬沒跟家人說,后來在網絡賭博中輸光,就當沒事發生過。
我胸和雙眼皮都是科技與狠活。
我高考失敗,但在家人的一番操作下,我冒用他人身份和成績,順利上了一本。
我求職時所用的碩士學歷是偽造的。
我患有艾滋病,對象要求婚檢,我以分手為威脅才讓對方打消念頭。
我貪污了公司的幾百萬款項,用于游戲、旅游、奢侈品等各種花銷。
我殺了人,警方為了快速破案,抓了個不關事的冤大頭,后者被槍斃時,我于心有愧。
我曾身陷緬北,為了完成任務,騙了幾個老同學。
我乘夜在緬北園區的宿舍放了一把火,引起騷亂,自己趁機逃了回來。
我利用緬北學到的方法,冒充高富帥同時騙了幾個女網友。
我后來看新聞才知道,當日放的那把火導致數十人死傷。